限定繼承常犯的幾個錯誤觀念
繼承人常因為害怕繼承債務而辦理拋棄繼承,不過也有些人雖然害怕繼承債務,但又想要繼承遺產,所以選擇「限定繼承」,也就是說原則上繼承財產及債務,但只以遺產為限度來償還債務,不用以自己的財產清償。以下是幾個限定繼承常犯的錯誤觀念,務必要多多留意:
繼承人常因為害怕繼承債務而辦理拋棄繼承,不過也有些人雖然害怕繼承債務,但又想要繼承遺產,所以選擇「限定繼承」,也就是說原則上繼承財產及債務,但只以遺產為限度來償還債務,不用以自己的財產清償。以下是幾個限定繼承常犯的錯誤觀念,務必要多多留意:
有許多人為了要做生意,或改變居家風格,在裝修時會把水泥牆隔間打掉,變成開放式空間,或換成玻璃落地窗,但是如果因此破壞大樓結構,甚至在裝修時不慎將隔壁住戶(或樓地板)的管線弄壞掉,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知名電視新聞主播史哲維,2年前於租屋處自殺身亡,事後王姓房東認為房子因此變成「凶宅」,而向史家求償屋價減損 6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史哲維自殺當時的認知及判斷能力,已無法辨識個人及外在環境利害得失,沒有侵害他人的故意或過失,因此不需負賠償責任,判決王姓房東敗訴。可上訴。(NOWnews)
高雄一位黃先生去年把位於台南仁德區的一間透天厝,交給知名的21世紀房屋仲介來賣,誇張的是,房子賣出去兩個月後黃先生才知道,而且賣房子所得的310萬全部匯入仲介業務戶頭裡,黃先生說賣房期間他多次詢問狀況,可是業務卻一直以買方還在辦貸款為由推拖,沒想到最後錢全部被業務私吞,黃先生找上21世紀和撥款的建經公司,得到的回答都說是業務個人行為跟他們無關,讓黃先生氣炸了!真的很生氣,想都想不到賣間房子錢竟然被業務吞掉了,把錢私吞的業務面對質問,吞吞吐吐的說出錢的流向,310萬花到剩下不到3000塊,賣房子的黃先生真的傻了,更令他生氣的是,委託書上寫的要把錢撥給業務的,但書跟簽名明明就不是他寫他簽的,吞錢的業務承認是他偽造的,只是保障金錢流向的建經公司只憑一張傳真就撥款了,更誇張的是事情發生了,業務所屬的21世紀仲介公司竟然撇得乾乾淨淨。(新聞來源:華視 – 2016年3月21日 下午6:58)
知名電視新聞主播史哲維,2年前於租屋處自殺身亡,事後王姓房東認為房子因此變成「凶宅」,而向史家求償屋價減損 6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史哲維自殺當時的認知及判斷能力,已無法辨識個人及外在環境利害得失,沒有侵害他人的故意或過失,因此不需負賠償責任,判決王姓房東敗訴。可上訴。(NOWnews)
家住苗栗的琳琳因為在台北念大學的關係,從大學時期便在台北租屋,因此畢業後便留在台北工作,長期在外租屋的她一直想在台北買間小房,所以下班時常會拿路邊發的房屋廣告單或偶爾看看房仲貼出的房屋資訊,希望能找到一間不要太貴又離公司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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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常有明明是私人的土地,經年累月供公眾通行,形成既成道路的情形,會發生糾紛是因為土地所有權人突然想收回土地或築起圍牆不讓民眾通行。這樣的既成道路,土地所有權人究竟可不可以強勢不讓民眾通行呢?
有男子委託仲介公司賣屋,明知妻子曾在屋內自殺死亡,卻為求順利將房屋出售,並賣得高一點的價格,在現況說明書上,勾選不曾發生過兇殺或自殺死亡案,在跟買方洽談時,也表示房屋不是凶宅,買方住進去之後,才聽說是凶宅,因此提起告訴。